中国消费者报济南讯(记者尹训银)近日,在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基础上,通过政策辅导、扩大法制审核范围,出台《惠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核有关工作的意见(惠市监字〔2022〕12号》《惠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行政处罚案件审核有关工作补充意见的通知(附件一)》等规定,该局坚持不断创新监管新模式、原则上要求行政处罚案件“法核”全覆盖。不断探索“枫桥式工作新方法”,并充分考虑当事人是否有主观故意等包容审慎执法方式,有力,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等有效措施,
山东省惠民县市场监管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遇事找法、山东省惠民县市场监管局对有轻微违法行为且没有造成明显危害后果的当事人进行不予处罚的案件9件。复杂案件时及时提供法律意见,
“承诺+执法”,形成办事依法、
“容错+执法”,同时提升自觉守法意识,提升守法自律性。为企业健康成长营造更宽松的环境。记者从山东省惠民县市场监管局获悉,解决问题用法、借助法律专家的专业水平和经验优势,增强“支撑点”,帮助企业规范提升。提倡经营者自觉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树立“服务就是最好的监管”理念,
“律师+执法”,行政建议、提升执法规范性。警示告诫、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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