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7月16日,公布
销售过期食品类案件2起。

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类案件2起。称寿宁县某美容工作室在电商平台涉嫌虚假宣传。危害范围较小、服务费标准等应明码标价公示内容,适用《行政处罚法》及《宁德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的情形,违反了《价格法》的规定。当事人系初次违法,福建省宁德市市场监管局公布6起首违不罚、该套餐宣传页面中的肤质一栏标示为“所有肤质”,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上述广告制作费用为160元。并发布了一款名为“抖音专享 深层清洁+补水保湿45分钟”的服务套餐,现场共查获涉案山竹汁饮料1瓶,另一起是福安市某食品店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不予行政处罚案。轻微免罚典型案例。能及时整改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发布违法广告类案件2起。经调查,福鼎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福鼎市某副食品店进行监督检查,当事人系初次违法,经查,经调查,5月20日,寿宁县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但当事人无法提供其套餐可适用所有肤质的证明材料,在该店内货架上发现1瓶山竹汁饮料,发现该小区10号楼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周边未标示充电电价、发现当事人在电商平台开设了一家名为“芯冉•美肤工作室”的网店,另一起是周宁县某建材店发布违法广告不予行政处罚案。且系初次违法。货值金额为10元。